篆刻与篆书—秦代篆书

秦代篆书

        中国篆书发展史上,秦代是一座里程碑。秦统一中国以后,规定小篆为通用文字,开启了一个时代以一种书体为主的书法格局。

        小篆 小篆是大篆的对称,由金文、籀文、古文等发展而来的,是秦朝统一六国后规定使用的通行文字,又称"秦篆"。在大篆到小篆的过程中,秦丞相李斯作出了杰出的贡献。秦代小篆书迹,除李斯篆书刻石外,还有《东观》、《芝罘》、《碣石》等刻石。

        八体书 秦代篆书,除小篆外,还规定了使用七种书体,合称八体书。一是大篆,二是小篆,三是刻符,四是虫书,五是摹印,六是署书,七是殳书,八是隶书。

        诏版、权、量、瓦当文 秦代篆书,除刻石小篆小八体书以外,还有诏版、权量等器物上的小篆和瓦当文。诏版是在铜版上刻的秦始皇对统一度量衡而颁布的全国法令。刻在铜权或量器上的字称秦权量。诏版、权、量上的字属于小篆,瓦当上的叫瓦当文。诏版、权、量上的小篆,由于金属契刻不象石刻用于正规场合,又不易奏刀,因而有别于李斯所书的小篆,结字变秦石刻之长形为方形或扁方形。用笔由圆转变为方折或间用转笔的自由体。文字大小参差错落,得拙中寓巧,天真自然之趣。但仍存秦小篆面目,被历代书家所重视,对古文字的研究亦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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