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二届中国云南普洱茶国际博览交易会总体方案,为顺利完成第二届中国云南普洱茶国际博览交易会的普洱茶的拍卖活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 拍卖标的名称
通过QS质量认证的普洱茶生产企业生产的大宗普洱茶
二、 拍卖茶品企业基本条件
1、 通过QS质量认证的普洱茶生产企业;
2、 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年生产和销售达100吨以上;
3、 产品有较强的竞争力、市场占有率和一定的知名度;
4、 产品的生产加工充分体现云南普洱茶独特工艺;
5、 产品按照DB53-103《普洱茶综合标准》生产;
6、 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用户满意度高;
7、 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商标注册证书。
三、 拍卖茶品征集数量及类型
1、 数量:通过QS质量认证的普洱茶生产加工企业提供拍卖的茶品为1000公斤(最低),不设上限。
2、 茶品类型:主要是成品普洱茶生茶、熟茶;1000公斤以上的陈年普洱茶也可参与拍卖。
四、 普洱茶拍卖实施方案:
(一) 由云南省茶叶商会负责组织,在组委会的指导下指定和完善拍卖手续,签订拍卖合作协议。
(二) 组织相关单位制作所需文件资料:
1、 普洱茶拍卖招商手册;
2、 委托拍卖合同;
3、 委托拍卖标的介绍;
4、 拍卖公告;
5、 拍卖规则;
6、 拍卖成交标的移交清单;
(三) 拍卖会
1、 拍卖时间:2007年10月14日下午
2、 公告时间、公告媒体:待茶博览评选出普洱茶金、银、铜奖后即进行公告;
公告媒体为:《大公报》、《北京青年报》、《云南日报》、《南方都市报》、《春城晚报》、《昆明日报》、《都市时报》、《大观周刊》。
3、 拍卖地点:昆明国际会展中心
4、 竞买保证金:(与拍卖公司协商后确定)
5、 竞买登记时间:2007年9月25日
地点:云南省茶叶商会
6、 标的展示时间:2007年9月15日—10月10日
地点:昆明国际会展中心
7、 成交付款:在拍卖成交后2天内付清成交款。
(四) 拍卖会后有关事宜
1、 买受人付清成交款后,与组委会办理成交标的及有关资料的移交手续;
2、 拍卖会后2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